也就是说,有人捡到了我的狗,但他不想给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珠海律师

捡到狗不还,不算侵占财物。捡到狗不还应该算不当得利。侵占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,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,并且占有的手段为合法占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
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本条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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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路边捡的狗,如果属于无主的狗,就由捡到者所有,但如果属于他人的狗,经追讨,拒绝归还的,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占刑事犯罪,一经定罪,狗的价值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狗的价值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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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捡狗人无因管理行为,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有证据证明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,应当承担责任。
2、被咬人受害人,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进行致伤物和致伤方式鉴定,确定是不是你家的狗咬的,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咬人也有过错,例如故意调戏你家小狗,他应该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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