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,如果孩子两岁以下,男方是否有抚养权?如果需要确定,应该如何规定呢?

时间:2023-11-21 作者:珠海律师

两岁以下的孩子男方有抚养权。但不一定能争取到抚养权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若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四十五条
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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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的确定方式:一般情况下,抚养权归母亲。但若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,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,或父母双方协议由父亲直接抚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四十四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四十四条
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,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。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(一)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;
(二)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;
(三)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。
第四十五条
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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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如下: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
(一)》第四十六条
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,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,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予优先考虑:
(一)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;
(二)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;
(三)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;
(四)子女随其生活,对子女成长有利,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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